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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6-12-23 10:33:01 打印 字号: | |

元旦春节将至,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区法院纪检组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年货节礼及各种预付卡、购物卡;

2、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

3、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5、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8、其他严令禁止的行为。

各级领导要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纠正节日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全面任务,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区法院纪检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风政风,影响我院形象的进行严肃查处。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纪检组

 

20161223

责任编辑:于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