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立案庭和导诉台向来往群众发放《区扫黑领导小组致群众的一封信》和宣传卡,共计发送宣传品80余份。
按照扫黑办要求,在原有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上,增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