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克服阻力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铁西法院开展了一系列重要执行行动,对侵害国家利益的老赖施重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日前,我院对侵占铁西区国资房屋的沈阳保工大冷面店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圆满完成了被占房屋的腾退,维护了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
申请执行人沈阳金杯恒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大冷面店、常某因租房合同纠纷于2018年8月6日在我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涉案房屋腾空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其后该涉案房屋所有权收归铁西区国资委所有。立案后,我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腾房公告等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应于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腾空搬离房屋,若届时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我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0月11日,公告示明的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房措施,由执行二庭庭长龚健带队,执行法官刘洋、赵志威、陈南以及4名法警参与,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历时3小时,完成了清空被占国资房屋的执行行动。
本次执行行动展现了我院打击老赖、保护国资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声势,我院将继续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保护国资力度,为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