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西法院裁定宣告沈阳小鱼儿室内游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鱼儿公司)破产,截止2018年10月30日,331名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达125万余元,与此案相关的71件执行案件得以依法终结执行。这标志着铁西法院积极探索“执转破”机制、推动化解系列执行积案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自以小鱼儿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我院穷尽执行措施,充分利用金雕查控网等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和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并且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但仍未能有效敦促该公司履行义务,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鉴于小鱼儿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我院将该系列执行案件移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由我院进行破产审查。我院清算与破产庭受理该案后,指定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且依法召开了债权人会议,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条件,并向我院申请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院于2018年10月25日宣告小鱼儿公司破产。
该案是我院首例“执转破”案件,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有益实践。今后,铁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促进“僵尸企业”清理,持续推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