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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拖欠工资无处藏,执行法官为你讨公道
作者:陈骏驰  发布时间:2021-10-27 09:43:4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厨师小黄应聘到沈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顺利通过试用期,勤勤恳恳工作5个月,但该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了三个月工资。多次协商未果,小黄只能诉至法院讨回工资。


2020年12月法院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小黄工资9000元,同时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13500元以及经济补偿金2250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无奈,小黄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由执行局李洪文法官承办,收到案件后,李法官立即开始执行工作。李法官先是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韩某取得联系,一开始韩某很爽快的答应履行判决义务。但到了约定日期,韩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李法官后续又多次催还,每次韩某都爽约未履行。经查,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李法官到被执行人的注册地址实地调查,已经人去楼空,依旧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遇到困难。后来,申请人小黄提供线索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在另一公司担任股东。李法官通过这一线索查到法定代表人韩某的经常居住地。中秋节前夕,李法官带着助理来到了韩某的住所,并向其说明了来意,也说明了拖延执行的法律后果。韩某对拖延执行表示了悔意,也愿意一次性给付小黄执行款2万余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两名该公司职工因拖欠工资案件申请强制执行,韩某同意一并支付完毕。




此案是典型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被执行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你找不到我我就可以不用履行。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申请人小黄他们都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因为经验不足受到了欺骗。李法官对于拖欠工资案件非常重视,事关民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希望能够为他们执行回来执行款,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申请人小黄对案件执行非常满意,不仅要回了自己辛苦付出应得的劳动报酬,同时也看到法律的力量,为表示对李法官的感谢,特意送来锦旗。李法官看到申请执行人收到了执行款,对自己的付出有了好的结果而欣慰。既然身为执行法官,就要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暖。

习近平总书记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群众是阅卷人”。用在法院系统中,案件就是我们的出卷人,人民就是我们的阅卷人,我们答题分数高低与否,不仅取决于出题难度,也取决于我们的答题能力与态度,更取决于阅卷人切实感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最公正的阅卷人和评判人。



 
责任编辑: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