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到2025年,每年完成立法项目不少于4个!数字法治平台初步建成!沈阳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3-03-22 10:53:19 打印 字号: | |

到2025年

每年完成立法项目不少于4个

80%以上的区县(市)达到

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标准


数字法治“3+N”平台体系初步建成

……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


奋斗三年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
在打造法治沈阳上
实现新突破


沈阳要这么干




“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
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

今日召开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勇航
介绍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谱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篇章,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紧跟国家和省委步伐,统筹谋划了“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系列活动,将法治沈阳建设作为全市重点赛道工作任务之一,安排部署了“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专项行动。市委政法委作为法治沈阳赛道总牵头部门,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健全考核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沈阳赛道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推进高质量立法,在地方立法服务中心工作、引领区域发展上取得新突破。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坚持“小切口”立法,出台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统筹立改废释纂,切实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到2025年,每年完成立法项目不少于4个,基本形成良法善治的地方立法工作新格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上取得新突破。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专项整治力度,动态调整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围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每年开展1次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做到“应出尽出”。到202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80%以上的区县(市)达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标准。

三、推进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持续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活动和“清风窗口”创建活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审级监督和条线业务指导,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提高司法裁判权威性、公信力。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全力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建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官互评机制。大力发展法治产业,积极推进沈阳中央法务区建设。到2025年,建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让沈城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培育全社会法治氛围、建设诚信沈阳上取得新突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长效化,推进市级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市、区县(市)两级国家机关100%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持续完善政府失信案件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政府失信问题台账并推进整改,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到2025年,全民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级政府政务诚信水平全面提升。

五、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在发挥数字技术赋能引领作用、提升数字法治建设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着力实现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不断推进沈阳数字法治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平台建设,搭建市级政法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化3个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执法、司法、监督跨单位、跨层级、跨区域汇聚联动。到2025年,数字法治“3+N”平台体系初步建成,执法、司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跨部门网上办理。

蓝图已擘画,奋进正当时。市委政法委将立足代表党委统筹推进政法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带领全市政法机关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一往无前的拼劲,奋发有为的干劲,为推动沈阳振兴发展、实现“三个一”目标(到2025年实现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0亿,人口规模突破1000万)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
介绍情况

沈阳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构建“铁案”“铁军”两个工程,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把全面依法治市、打造法治沈阳的任务要求落实落细。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促进法院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聚焦制约司法能力深层次问题、司法实践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发扬斗争精神,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铁军。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依靠顽强斗争打开司法事业发展新天地。

二、打造“三个一流”司法品牌,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从更高层次、更高站位上找准司法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标全国一流,打造知识产权、金融审判、诉讼服务等司法品牌,为沈阳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服务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服务金融领域深化改革。深入贯彻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稳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重点企业经营和债务风险,全力协助清收挽损,建设全国一流的沈阳金融法庭,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三是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积极推动设立沈阳破产法庭,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促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四是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引领和保障作用,强化对“专精特新”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完善推广“区块链+”等司法保护机制,吸引更多企业到沈投资兴业。

五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将法治环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体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活动,积极走访企业听诉求、察实情、找差距,以市场主体需求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创新。

六是服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托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平台,完善司法资源互通共享、跨域诉讼服务、执行协作互助、案件会商、共享法庭等工作机制,以区域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系一体化发展,助推区域协调发展。

七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严格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妥善化解涉农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八是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各类污染环境犯罪,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络,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开展“十个司法专项行动”,有力推动法治沈阳建设

聚焦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打造法治沈阳任务目标,深入开展促进平安建设、强化联动治理、助推依法治市、深化司法公开等十个司法专项行动,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促进平安沈阳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各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司法保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开展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畅通和规范基层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是助推全面依法治市。深入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有效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强化地方法规司法适用。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注重以案释法、提升司法案例传播力,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是助力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促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市司法局副局长穆雷
介绍情况

2022年,沈阳市从全国100多个候选城市中突围晋级,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2023年,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巩固和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的第一年,当前,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正聚焦中心履职尽责,锚定“省内当排头、全国创一流”目标,奋跃而上、飞速奔跑,全面提升、跨越发展。

前不久,我们召开了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部署了今年要突出抓好的“十项重点工作”;3月14日,市纪委监委联合我局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会议。借此机会,我简要介绍在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我局重点抓好抓实、力争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确立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以示范促提升、以创建带发展,推动50%以上区县(市)达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标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依法行政制度等“八个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牌子”,拉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标杆,出台《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确保各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推动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

二是实现行政立法质效新提升。严格落实《沈阳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出台《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浑河沈阳城市段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修订《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参与率100%,全面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展示新形象。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围绕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严格执法裁量权制度、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织密执法监督网络五个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行政执法有力度、严格监管有温度。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能,借力政府法律顾问“外脑”作用,有效提升政府法务工作质效。践行行政复议便民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在线审理行为,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四是培育全民学法守法新常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努力提升普法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加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督导力度,指导各区、县(市)及各相关单位梳理总结成效和亮点,推出一批经验做法和示范点位。坚持精品化、特色化、实效化的工作思路,建设包含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市级法治公园,持续加强普法平台和法治公交等普法载体建设,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加快培养“法律明白人”,大力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化“法律七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五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巩固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打造便民优质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立足职责承接好“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创建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等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实现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100%,全市“零纠纷”社区(村)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专业力量,配合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信息收集员等工作队伍,建立多元联动、多员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统筹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六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制定《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5)》,明确未来三年发展路径和具体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有条件的校园、律师事务所以及残联等社会组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引导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完善和发展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深化常态化培训交流和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加强市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中心建设,提高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水平,着力打造东北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高地。

七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发展。按照新伟书记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楼宇工作平台建设的要求,市司法局压实主体责任、查找短板、明确方向,把实体平台做优做强,为群众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同时,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在做优做实线下法治体检的同时,推广法治体检线上程序应用,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远程法律风险测评、法治体检报告等服务,进一步扩大法治体检服务覆盖面,依法助力纾解企业困难。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实际网办率100%,并从“可办”向“好办”“快办”转变。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代办服务”三服务联动,保持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好评率100%。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全市政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主力军,承担着法治沈阳建设的主要任务,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在打造法治沈阳实现新突破上,还有哪些创新举措?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勇航:建立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是今年我市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客观公正的互动评议,是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推动律师与法官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我们已经公布沈阳市律师与法官互评实施办法,在两个职业群体间建立一个可以相互监督的、量化的评价体系和沟通机制,这将有助于推动律师和法官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下一步,我们还将深化对律师和法官互评机制的探索创新,在优化诉讼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和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努力打造“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市法院在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公正司法方面,将有哪些新谋划和新举措?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市法院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落实“五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一以贯之向改革要质效,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深入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改革,体系化推动关联性高、耦合性强的各项改革,切实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方法,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二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焦建立更加完备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深化司法制约监督建设和司法责任体系改革,牢牢把握“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重要抓手,打造全覆盖、全过程、全要素的司法责任体系。

三是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例如,我们将深化刑事诉讼改革,全面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再如,深化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改革,优化“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办”办案模式,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多层次工作体系。还有,持续落实全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任务等一系列工作。努力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法治建设、法院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促进司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刚刚司法局在发布中提到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市司法局副局长穆雷:开展此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完成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工作任务,有效解决省委营商环境巡视反馈问题,巩固我市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助力沈阳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专项监督工作,从经济发展类、社会管理类、资源环境类、生产建设类和民生保障类5大类梳理出18项重点监督事项,以开展投诉举报清理清查、行政执法队伍不合格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核查、规范行政裁量权使用情况核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核查5项具体工作为抓手,通过5个阶段,全面推动专项监督工作落实落地。


为此,还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在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的同时,纪委监委机关将对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问责查处,通过办结一批举报案件,纠正一批违规行为,处理一批违纪人员,公布一批指导案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真正以纪检监察“硬约束”和执法监督“硬措施”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