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培植法治沃土
新质生产力,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要深化改革,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也要保护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培植法治沃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今年是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十周年。十年来,上海按照中央部署,闯出新赛道,实现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整体效能的大幅跃升。十年来,上海法院也以司法保障“策源之力”,助力驱动生产力向先进质态跃升。
保护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培植法治沃土。上海法院紧扣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脉搏,从专利知产保护的“一域”拓展到创新发展保护的“全域”,秉持的司法理念及经验做法值得借鉴。
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作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浦东新区的张江科学城建设也在十年间拉开了崭新篇章,对于在张江科学城孵化成长的本土企业来说,良好的法治化发展环境是“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重要保障。浦东新区法院在审理涉“专精特新”企业案件时,充分调研,深入了解技术背景,破解商业诋毁背后的创新发展之困,为行业内外增添发展信心。
要“赢官司”也要“赢市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是司法应关注的;成长空间、市场前景,“新发展”问题也是司法应关注的。浦东新区法院充分认识涉案警告函所涉及的专利、商业秘密等核心经营资源,依法评估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正当性,有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化解企业上市“狙击战”。
为“新发展”赋予“新动能”。上海法院坚持现代化审判理念、高水平司法保护、数字改革赋能、国际化保护视野、高素质队伍建设,提出12项重点举措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如积极探索新型生产要素保护,支持经济发展新介质,探索符合公平原则、遵循产业规律、有利市场竞争的新型生产要素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这12项举措紧扣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突出对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的服务保障效能。
从“种子”到“雨林”,用法治土壤孕育创新生态。人民法院要聚焦从0到1的突破,也要保护从1到N的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孵化新生,策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