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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晓梅: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9-06 14:02:07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令,各级法院院庭长带头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助推法治校园建设,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非常大的积极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赴四川法院调研,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中学副校长王晓梅受邀参加座谈时为法院工作点赞!



全国人大代表王晓梅在座谈会上发言。



王晓梅谈道:“我已经是连续二届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之前也多次与其他代表一起受邀参加各级法院组织的联络视察活动,经常参加‘十佳庭审’评选、见证执行、观摩庭审、‘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与法院联系比较紧密,所以发自内心觉得我是法院的‘好朋友’。”


“近年来,我不仅经历了全国青少年教育事业和校园管理的发展,更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见证了全国,特别是四川法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这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王晓梅表示。


王晓梅建议,人民法院要对利用网络技术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网络司法保护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专业优势,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领域开展以案说法工作。持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示范、指导、引导作用,同时通过“送法进校园”、“学法进法院”、模拟法庭等多种活动,教育未成年人尽早知法、懂法和守法,提高学生辨别是非和抵御外界不良影响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滋生。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责任编辑: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