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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漫谈】遭遇高空抛物如何索赔?最新司法解释有“说法”
  发布时间:2024-09-27 16:32:52 打印 字号: | |

开栏的话

时代在发展,司法要前行,宣传要引领。融媒体时代,如何让“有意义”的内容“有意思”,让法治好声音潜移默化“入耳”“入心”?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治需求,4月2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普法漫谈”专栏,集纳展示全国法院漫画、动漫等新媒体作品,深挖法院富矿,凝聚创新合力,让法律知识易理解、可感知,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希望各级法院踊跃供稿,通过一个个“深”“活”兼具的普法作品,共同绘就新时代法治中国的绚烂画卷。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邮箱zgfpfmt@126.com。



正所谓

人在地上走

“祸”从天上来

高空抛坠物

危险系数极高

致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最高法9月26日发布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

对民法典中高空抛物致害

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遭遇高空抛物如何索赔?

普小漫有“说法”







温馨提示

高空抛物危害大

鸡蛋也能“头顶杀”

花瓶盆栽莫登高

垃圾分类送回家

孩子宠物要看牢

玩具莫向窗外撒

物业责任不可少

外窗墙面常检查

劝君莫存侥幸心

安全关系你我他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树树